如何租車 租車須知 租車流程 會員條款
租車須知

▲租車注意事項:

a.營業時間:9:00~20:30。
b.最晚取還車手續辦理為 20:30 ,營業時間外恕不接受取還車服務。
c.本公司禁止代租形式,承租人須為實際用車人,如衍生一切 租金 / 罰單 / 停車費 / etc / 營業損失 皆有 承租人負責,請三思後行,保障自我權利。
d.一個會員帳號,同時段《僅限預約一部車輛》,禁止同時預約承租多部車輛!我們將以電話通知,並取消承租預約單。

▲預約訂車相關規定:

1.  預定車輛遇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出車時,本公司得以同等級車輛替代。 
2.  承租人於預約取車時間前未告知本公司,逾時達1小時未取車者,本公司保有變更轉租他人之權力。 
3.  欲取消訂車,退回訂金規定如下: 

​a. 於預定取車日當日或不通知取消,不退費。

b. 於預定取車日前1 日內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,退20%。

c. 於預定取車日前2-3 日前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,退30%。

d. 於預定取車日前4-6 日前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,退40%。

e. 於預定取車日前7-9 日前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,退50%。

f. 於預定取車日10 日前(含第10日)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,退100%。
   
※取車當日逢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拒之因素(以中央氣象局發布狀況為準則)時,可退回訂金全額或保留訂金全額60日。

【以上訂金若以匯款方式退回,需扣除手續費100元,取車時需攜帶本訂金單】

​★當承租人自願提前於合約上還車時間歸還車輛至指定地點時,因原承租車時間已保留給該承租人,即使提早歸還亦無法立即轉租他人,故將不予退費!!